哪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刑事申诉?
苏州刑事律师曹辉团队:刑事申诉一般由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负责审查。经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申诉人不服的,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。经两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又提出申诉的,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,人民法院一般不再受理。
上级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时,可以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直接立案审查。
哪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刑事申诉?
苏州刑事律师曹辉团队:刑事申诉一般由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负责审查。经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申诉人不服的,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。经两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又提出申诉的,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,人民法院一般不再受理。
上级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时,可以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直接立案审查。
免责声明:本网是非营利性网站,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,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。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,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
![]() |
---|